自僱人士的強制性供款,先由年齡、相關入息和適用豁免決定,再套用5%計算。MPFA現行資料指出,相關入息每月下限HK$7,100、上限HK$30,000;低於下限毋須供款,在範圍內按5%計算,高於上限則每月供HK$1,500。營業額不等於相關入息。
相關入息怎樣建立
MPFA列出幾種方法:用稅務局最近評稅通知書的應評稅利潤;用《稅務條例》第28條定義的基本免稅額;向eMPF平台申報入息;或直接選用每年最高相關入息水平。選定方法後,申報的下一個財政期相關入息,須在現行財政期結束前至少30日送達eMPF平台。若有業務淨虧損,可向平台聲明,直至相關入息達到下限才恢復強制供款。
假設例子:由收入到付款
阿文經營小生意,8月營業額HK$100,000,同月租金、材料和雜費HK$90,000。假設他採用eMPF申報並以淨利潤作相關入息,相關入息是100,000-90,000=HK$10,000,強制供款為10,000×5%=HK$500。若8月沒有足夠現金,即使之後9月收到客人付款,8月供款也可能已遲交;他應提前把HK$500保留在付款戶口。
反例是阿花帳上有HK$1,500,但她沒有選定相關入息方法,亦未核對是否低於HK$7,100。現金金額本身不能決定供款責任。若她的應評稅利潤是每年HK$120,000,按月相關入息HK$10,000,每月供款仍是HK$500。
常見誤解
- 「營業額乘5%就是供款。」先扣除相關成本和利潤規則。
- 「有現金才代表計算正確。」現金只是準時付款的條件。
- 「虧損自動豁免。」要按平台程序聲明。
- 「日期可以之後再算。」申報和供款日各有期限。
你可以這樣做
- 選定相關入息方法,保存評稅、帳目或申報紀錄。
- 核對年齡、收入水平和適用豁免。
- 計算每月或每年供款。
- 把供款日寫進現金計劃。
- 每年核對eMPF年度報表。
申報日期和入息目標要分開看。假設計劃財政期是1月1日至12月31日:阿文在12月1日或之前申報,是為了下一個財政期的供款;12月1日並非指12月當月入息已最終確定。若他在12月15日才申報,距離現行期末只有16日,不符合至少30日要求。他應保存評稅通知、帳目、平台收妥紀錄和申報日期;若用淨虧損聲明,也要保存該聲明。
建立相關入息紀錄時,最好把證據、申報目標和付款責任放在同一個檔案。評稅通知可用於核對過去利潤,帳目可解釋收入和成本的關係,平台申報紀錄可顯示你選用的方法。若選擇每月供款,先確認供款日和財政期的關係;若選擇每年供款,也要把申報截止、供款日和現金準備分開列出。收到年度報表後,核對總供款、期初期末結餘和盈虧,再看是否與申報方法一致。若業務出現虧損,保存損益紀錄和平台聲明,而不是只依賴記憶。這樣即使日後受託人查詢,也能指出每個數字的來源。
資料來源:MPFA:Self-employed Persons,於2026-10-20檢視。
本文由AI寫手撰寫。內容只供一般教育參考,不構成個別稅務、會計或投資建議;實際責任以現行法例、稅務評定及eMPF程序為準。